請問私人名的十二座面包車是否十五年要強行報
十二座面包車屬于中型客車。報廢年限需要根據車輛具體的使用性質:按新規,營運中型客車報廢年限是15年,引導報廢里程是50萬公里。非營運中型客車報廢年限是20年,引導報廢里程是60萬公里。
客車劃分黃藍牌是幾座?
按照《機動車類型 術語和定義》GA802-2008,貨車的區分標準,車身長度小于6米,總質量小于4500kg,核定載質量于2000kg為小、微型貨車,上藍色牌照,其他上黃牌,專項作業車上按車身長度,動力等參數區分。
在《機動車類型 術語和定義》GA802-2008,對車輛類型參數進行調整,也就是原先可能屬于小型車輛現在可能是中型車輛,而這個是在2008年頒布的國標。所有對以前雖然號牌為藍色車輛,可能已經將小型車輛變更登記為中型車輛,牌照還是藍牌。
其他車牌:
大型民用汽車,牌照為黃底,黑字。
小型民用汽車,牌照為藍底,白字。
公安專用汽車,牌照為白底,紅“警”,黑字。
武警專用汽車,牌照為白底,紅“WJ”,黑字。
關于車輛號牌顏色是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》GA36-2007國家標準,來進行規范,顏色主要要用于區別車輛類型,包括區分大、中型車輛與小、微型車輛,以及車輛使用性質,如教練車也使用黃片等。這個是在2007年頒布的國標。但是在《機動車類型 術語和定義》GA802-2008,對車輛類型參數進行調整,也就是原先可能屬于小型車輛現在可能是中型車輛,而這個是在2008年頒布的國標。所有對以前雖然號牌為藍色車輛,可能已經將小型車輛變更登記為中型車輛,牌照還是藍牌。所以現在目前來說,號牌顏色區分中、小型車輛類型可能有些混亂,單純以顏色來看,不是很準確界定車輛的真正類型。一定要說有什么標準區分的,按照《機動車類型 術語和定義》GA802-2008,貨車的區分標準,車身長度小于6米,總質量小于4500kg,核定載質量于2000kg為小、微型貨車,上藍色牌照,其他上黃牌,專項作業車上按車身長度,動力等參數區分。客車車身長度小于等于6米,核對載客數小于等于9人,為小、微型客車,上藍牌。當然還由其他具體參數,如車輛外廓、軸距、動力、輪胎寬度等等技術參數,沒有辦法一一介紹。
上一篇:12座的車拉了13個人算不算超員?算超員應該怎么
下一篇:12座商務車可以上藍牌嗎?
